2007年6月19日

何需美名只缺公理─慕哈妲梅伊的故事

古往今來,「貧窮」、「文盲」被「暴力」、「權力」使用後,不平等就此產生,反之,擁有「財富」、「知識」的人多數能抵抗「暴力」與「權力」的惡行。這裡的「財富」與「知識」不是指金字塔上層人士,而是達到那個時空、社會的普遍水準,這種情況在台灣以及全球半數國家地區都已經達到了,不過也因此有些擁有「暴力」、「權力」且敵視「財富」、「知識」的人會相當不滿,在台灣社會他們會使用他們僅剩的一張嘴或是使用暴力,續使以他們的語言暴力或肢體暴力來發洩他們的憤恨,但是很幸運的是,在台灣法律接近人人平等,即使對法律刑責再怎麼不滿意,社會多數是仍站在受害者這邊的。

閱讀《美名之路》一書不是很愉快的閱讀感受,那個社會已非生在台灣的我能夠想像的了,經過翻譯的書中保留比較樸實的口吻,卻是斑斑血淚,一個受到男性社會的集體獸行後卻挺而抵抗的巴基斯坦貧窮婦女。

慕哈妲梅伊 (Mukhtar Mai)是個28歲左右的婦女,不識字只會背誦《可蘭經》,生在階級制度強烈的巴基斯坦村落。第一次婚姻因為丈夫毫無謀生能力,慕哈妲梅伊的父親要求他們離婚,據巴基斯坦法律,能提出離婚的只有丈夫,不管是丈夫還是妻子造成婚姻破裂都只有「休妻」一條,所幸她的丈夫顯然知道自己無能會危及慕哈妲梅伊,所以慕哈妲梅伊順利被「休掉」了。 

慕哈妲梅伊被「休掉」後返家教導孩童《可蘭經》,並做一些織工,過著貧窮但安穩的日子。然而在2002年的6月,她的世界徹底崩潰。 

慕哈妲梅伊的弟弟被控強暴當地階級較高的女子,她弟弟被女子家屬軟禁。後來據醫生診斷,慕哈妲梅伊的弟弟約只有12歲左右,那名女子約27歲,最近性行為早於她說慕哈妲梅伊的弟弟強暴她的那天,而且早已非她和她家族男性所稱的處女之身。 

當時的部落法庭決議讓慕哈妲梅伊這邊的女方派一名女性「代表」,做為慕哈妲梅伊家族對階級較高家族的賠罪品,賠罪後就會釋放她弟弟,家族允許對《可蘭經》擁有深厚信仰的慕哈妲梅伊前去。當天慕哈妲梅伊拿著《可蘭經》前去賠罪,一到那裡就知道自己上當了,她成為男性主宰家族下的犧牲品,她被27歲女子的4名男性家屬輪暴。 

事後,她才知道她弟弟也遭受雞姦,後來在父族陪同下前去報案。之後又是另一場噩夢,她和她家族被恐嚇威脅,且有生命危險,在恐懼竄升的同時她為自己的遭遇不平。由於巴基斯坦法律規定強暴案起訴要有4個目擊證人,這4名證人要是回教徒、身分地位較高且受到尊重的「男人」,且慕哈妲梅伊的案件又受到巴基斯坦政府打壓,包括男人和女人的,男人說:「女人本來就是男人的財產。」女人說:「慕哈妲梅伊變成西方女人了。」慕哈妲梅伊不解的是男人對他擁有的財產竟然是暴力對待,不解的是多數西方女人在遭受暴力時能求助各方援手,巴基斯坦卻是污衊、歧視、懲罰受害者,尤其是女人。

透過律師、法官以及部長幫忙下,此事吸引國內外記者,最後在國際婦權婦運人士、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美國與加拿大政府幫助,她創建學校,希冀巴基斯坦能脫離「智貧」的社會,她明白「無知」是男人打壓女人的最高手段,因此她教導男童尊重與平權、教導女童知識與爭取,更希望讓4個男人、包庇此案的人和同為思想幫兇的巴基斯坦男人遭受懲罰。

從2002年事發到2005年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不堪國際輿論壓力因而重新審理,很遺憾的是她沒有獲得所謂的公理正義。之中慕哈妲梅伊成為2004年《Time》雜誌年度亞洲英雄、2005年《Glamour》雜誌年度魅力女性、第一屆全國婦女人權獎得主,受到BBC、CNN、ABC、Time、紐約時報等媒體專訪報導,她的新道路是建立在她的痛苦上。 

此書和《活活燒死》、《我被爸爸賣了》同屬真實事件,在這些真實案件披露給世人知道時,慕哈妲梅伊與巴基斯坦婦權組織仍持續接到很多婦女受到私刑、強暴、燒死、潑硫酸、家暴、壓榨事件,直到現在。 

大家在觀望《前進杜拜》此書璀璨的同時,我想到的是財富、資訊對此地平民的衝擊,如果想要改變中東平民社會,也許杜拜會是第一個據點,而且也是最快的方式,慕哈妲梅伊的奮鬥太辛苦,4年多來的折磨等同無數次的輪暴,這也是我對《美名之路》書名不太滿意的原因,慕哈妲梅伊何需美名? 
相關新聞: 
http://news.bbc.co.uk/2/hi/south_asia/4630613.stm http://news.bbc.co.uk/2/hi/south_asia/4620065.stm http://news.bbc.co.uk/2/hi/south_asia/4399858.stm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khtar_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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