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盲視》─選擇視而不見

《盲視》適合讀者:能忍受暴力血腥情節的讀者 
就第一本小說而言,《盲視》是相當成功的犯罪、驚悚小說,不論是暴力場面的描寫或者是深觸想像裡的受害畫面,作者凱琳史勞特掌握創作與抒發自我的兩條路徑,成功激起讀者反胃或畏懼的閱讀感受。
 
小說描寫女主角莎拉林頓身兼小兒科醫生與驗屍官,在一次用餐時意外發現大學教師西碧兒被人強暴且重傷,最後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檢驗後發現兇手不僅強暴西碧兒,而且穢瀆她身上的傷口,手段兇殘令人髮指
,還意外發現被害者死前服用了讓視覺不明的毒物莨菪,還察覺兇手將宗教十字架做為他犯罪的庇護,基於小鎮的安全,莎拉與的死者妹妹麗娜、警探前夫傑佛瑞陶立文展開調查,在還未鎖定特定兇嫌時,兇手又再度犯案,而且最終目標可能就是莎拉與麗娜。
 

盲視  來源
由於作者將範圍定於小鎮,環境清晰可見,可研判兇手就在小鎮上,且是書中偶而出現的姓名,因此要在中段推理出兇手是誰並無難處。另一項推理是推測出莎拉對性侵害案件的熟稔程度的原因為何,從小說中的氛圍不難推測莎拉也曾是受害者。


由於小說前前後後塑造了多位受害者,不論是否讓自己身處險境,受害者的堆疊是想讓讀者「明視」層出不窮的性侵害案件就某些角度陳述上,作者引用「當強暴犯認為這個目標會挺身反抗時,那麼他們就不會染指她;強暴案的受害者,總是那些無法照顧自己的人」來做抨擊受害者,乍看之下這個理由讓人不太愉快,對於兩百公分、體重百公斤與一百六十公分、五十公斤的攻擊者自有相異的目標,有些喜歡老幼、有些獨鍾打扮暴露讓自己置身險境的、有些則喜愛會反擊的受害者,因此作者所標舉的條例並不能化解受害者的危機。又當社會提出「保命為先」、「視機會逃脫」、「保留證據」的受害者受辱消極生存法則,加上受害者歸類,受害者等於是受到多次強暴,因為受害者看起來像是弱者、無法反抗或不敵被害者、沒保留有利證據、無驚恐反應能力,全面剝奪掉一個受害者在面對高壓時的正常反應,小說中雖以此理由提出控訴,因小說中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有反擊能力的女性,且有一定靈敏度,然而同理,加害者也會視情況而定改變侵略方式,那麼作者摘下一般看待受害者的用意為何?可能是基於對於傳統受害者的同情之聲。
 
作者的企圖顯而易見,作者試圖用書名、內容盲視社會上的受性侵害被害者,因為她/他們的年紀、穿著、行為、職業或者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在不對的地點,塑造出一種對咎由自取、非無辜受害者的漠視態度,這對受害者不僅是二次傷害,也將加害者定位為天生就具有罪犯因子且無法壓抑,彷彿加害者就是天生的性侵害者,受到言語挑撥或視覺刺激就無法克制犯罪衝動,對於受害者與加害者兩方而言,怪罪受害者無非也是詆毀加害者的身心條件。 
然而作者抒發了她的情緒,也為不平找了發洩的出口,小說卻存在一個問題。因為這是一本犯罪、驚悚小說,內容涉及血腥、暴力的寫實場景,也許與真實案件情況相差不遠,她能正視被害者的恐懼,殘忍摧毀筆下女主角且一再描寫傷害被害者的詳細內容,就女性的立場設身處地,身為讀者與作者一樣難以克服此項閱讀/寫作障礙。
 
小說翻躍了女性恐懼的藩籬,小說卻很難與新聞或報導文學相提並論,因此就缺乏「揭露」這項有利條件。就小說所示,它彷彿服下特效藥,看似病除良方,實際上難以顧慮表層之下的病因與副作用。回到內容,作者摘取不明顯的宗教、家庭關係、彰顯男性權力來做為犯罪原因,作者卻忽略了探討加害者表層下的動機,無法給予那些加害者與盲視者迎頭重擊,正如社會上普遍提出的性侵害者處置方式,激進如死刑、
物理去勢(閹割)、鞭刑,或者如服藥治療、佩帶電子監控器、無期徒刑、加重刑罰等,都只解決部分問題,卻未明究根源,《盲視》有很崇高的理想,然而這只是一本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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