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日

羔羊悲歌─《蘿莉的秘密》

《蘿莉的秘密》適合的讀者:能忍受閱讀寫實社會案件的讀者
 蘿莉的秘密》是系列首部曲《盲視》的續集,是接續《盲視》後的故事,也是女警麗娜亞當斯「受害」後的療傷轉折之作。作者在這系列將故事設定在格蘭特郡內,故事中的每個角色都聽過彼此,甚至認識鎮上每個住民,在這樣極小的範圍內,作者凱琳史勞特大膽使用了「家醜」這個議題,攤開每個家庭隱藏的秘密,使小說寫來具有社會新聞的特色。
 蘿莉的祕密   來源作者不只是擅長寫家醜、社會新聞,還用最寫實的方式來寫被害者的心境、受虐場景,使讀者從第三人稱的閱讀視角變成彷彿受害者的角色,使讀者身歷其境、感同身受,或是讓讀者幻想之前所不敢想像的被害角色。《蘿莉的秘密》承著《盲視》的重點─被害,依舊將焦點擺在最容易受害的婦孺身上,這次的被害者是未成年的孩子。

由於各國法令不一,「未成年」的年紀上限極具爭議,但是不論各國的「未成年」是指12、14、16還是17、18歲,基本上不影響小說對於「未成年」的定義。小說很明白的寫出未何迫害「未成年」的加害者需要受到加重懲罰的原因,原因在於這些「未成年」會因為經濟無法獨立、無法區分關愛與脅迫或是恐懼加害者而做出他(她)們不願意做的事,更何況這些加害者多半是成年人、被害者的親人,因此又牽涉到更深一層的問題,就是被害者存在的討好心理。這些被害者會看著加害者的臉色行事,誤以為聽話、順從就能減少責備、受虐,然而這是一種以親情壓制被害者的暴力舉動,在作者的觀點裡,這比兩個沒有親屬的人或多個沒有親屬的人之間的強欺弱舉動還要嚴重,而且被害者常常會被維持家庭合諧的理由、家醜不可外揚的變態觀念繼續被犧牲掉,可能演變成親情上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
 (以下有劇情透露)《蘿莉的秘密》的故事就是圍繞在家庭中的羔羊,而且是牽涉到「兒童色情」的成人犯罪。小說的主軸是家庭中的成年人以親情壓制未成年者,又將未成年者當做色情買賣的籌碼,然而他(她)們卻認為自己的出發點是「愛」。對於這點,作者用極為嚴厲的態度批判成年人的變形之「愛」,認為成年人對孩童、未成年者的「愛」是出自於自己的性幻想、力量的掌控、紓壓的途徑、利誘換取性紓解(這裡的紓解包括性幻想與性接觸),從頭到尾沒有徹底為對方想過、也沒有「愛」過對方。在如此自私的關係裡,加害者卻能處處為自己找台階下,辯稱這是親情或愛情,或是採取一時疼愛、一時懲罰的方式,把對方當成被虐的寵物來飼養,讓被害者在不自覺中變成了被虐承受者、被虐享受者。
 小說是透過不同種類的受害與痛苦來呼應孩子的受虐過程,與之對應的就是女警麗娜亞當斯的受害過程。在《盲視》中,麗娜承受極大創傷,最嚴重的就是兇手的強暴舉動,一般的強暴行為多是參雜暴力與性,然而兇手卻對麗娜下了藥,用情侶間的性行為方式來強暴麗娜,且將麗娜關在暗房中,使麗娜在不自覺中對每日開門進來的兇手產生依賴,兇手變成她自覺還活著的唯一證據。

麗娜與那些受虐孩童一樣,強暴都變成了他(她)們活下去的證據,而且強暴也變成了他(她)們討好、依賴加害者的行為,從中獲取有人在身旁的體溫或者換取一絲關愛,哪怕是暴雨前的寧靜。這些醜陋的記憶變成折磨,遠比身上的傷痕還要難以癒合,對此、麗娜選擇了面對,這是因為她個性堅強不服輸,身邊的男性警察同袍、親友也支持她走下去,而那些孩子呢?《蘿莉的秘密》的孩子有他(她)們自己的解脫方式,這部分自然不是個完美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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