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日

徬徨之刃─睜眼的放縱

闔上《徬徨之刃試讀本,腦袋當下浮起東野圭吾與島田莊司的「死刑存廢辯論賽」,兩位推理大師優雅又犀利的對談。島田莊司上回來臺灣時談到贊成廢除死刑,東野圭吾的《徬徨之刃》恰巧可當駁方,島田莊司提出的理由是不該由他人決定某人的生死、冤獄頂罪案件太多,是站在人權平等的立場,東野圭吾此書則呈現加害者、家屬、警方、社會間的多角關係,剛好是站在受害者立場,兩者對死刑的看法剛好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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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只佔了《徬徨之刃》一丁點邊,可衍伸的爭議太多,死刑的目的多是報復償命而非公正,廢死刑也有其困擾,監獄爆滿、受刑人暴動、政府開銷問題,要怎麼相輔不剋,保留死刑與廢除死刑的國家都有反彈聲。此書還有一叢穿不過的荊棘,問題在少年法,法律未成年年紀是否該下降、下降的標準為何、測試心智年齡與實際年齡是否相合等的這些爭議,《徬徨之刃》剛好觸到這塊版域,還有許多殘忍噁心的真實案件會出現的場景。

 
有些讀者不太能接受東野圭吾描寫這類場面的字句,我在閱讀時是快速跳過這些段落的,此書出現的案件讀起來令人不快。一位少女參加煙火大會回家路上被三位少年攻擊下藥強姦,其中兩位有強姦行為,一位則是未參予強姦但知情未阻止的幫兇阿誠,因下藥劑量過大,造成少女昏迷死亡。少女的父親長峰因幫兇的主動告知因而找上門來,不小心看到兩位少年強姦犯拍攝強姦女兒時的錄影帶,憤怒之際殺了強姦犯之一(非正當防衛),因此受害者家屬變成加害者。除了這位受害者以外,少年強姦犯偏好強姦錄影,其他受害者有被迫的或是如上例的隨意攻擊,也有一些是搭訕來的,就是社會上屬於會被歸類為「自己也有部份責任」的受害者,且這些受害者受錄影帶曝光脅迫,多數不敢聲張,其中有位被害者自殺身亡,少女千晶選擇自我毀滅,這就帶出千晶的父親鯰村暗藏的復仇之念。

長峰殺了一位少年犯後,繼續追殺另一位在逃少年,發誓要為女兒討回公道,這件案件轟動社會,因此激發社會大眾的兩派意見爭鋒,有同情父親的,也有不認同報復行為的,中間受到牽連的配角們多是同情被害者父親的,警方亦是,新聞媒體為炒作自行找了檯面上的贊成與否定派。

如果長峰沒有復仇,這些不把強姦當一回事的少年犯成年後再犯率極高,就是依照成人刑罰,當然總有一天他們會受到嚴厲懲罰,就多數強姦案件都判不到死刑,也許還有假釋,所以這得建立在被害者層層高疊的情況下,也許有去勢、強行治療的空間,又有人權問題,就上述而言,除去自己應付部分責任的被害者以外,該保護其他的未成年被害者的少年法在哪裡?當少年法沒有保護到全數未成年者時,少年法保護的少年竟是犯罪者優先?當下的少年法忽略被害人與加害者同為未成年時,少年法是保護未成年加害者的,剛好一高一低的天秤。
 

這件案件剛好是常見,閱讀起來與社會現況非常貼切,少年法的制定是保護還是放縱,此書想要突顯的少年法在於保護少年型體的成人犯罪者,當社會思考成年無能力行為者的刑罰時,卻沒思考過只有年齡符合少年、其餘皆超過的一群。此案件依少年法規定未成年者無須受到成年者的刑罰,頂多是數年的有期徒刑、保護管束或治療,年紀差了幾個月是如此、不管如何殘暴血腥也是如此,因下藥致死也可能是過失殺人、強姦、傷害罪而已,看在一些百姓眼裡這是保護未成年者沒錯,但也讓許多未成年者逃避責任、讓父母去承擔,或如加害者的父母同聲一氣,說「孩子本來很乖,都是朋友帶壞他」來脫責,提到交什麼朋友,多數父母又是支支吾吾答不出來,於是加害者與加害者父母都沒有責任了,都是外人的錯,錯在那些不怎麼乖的朋友、錯的時間出現在錯誤地點的被害者、不會反抗或反抗不了的被害者、憤怒復仇的被害者家屬,加害者家庭脫罪的託辭在許許多多報章雜誌、新聞都見到了,所以這小說呈現很實際的社會畫面,而且還會繼續下去。

 
也許東野圭吾在結局上有做了一些更動,或者有頭痛過如何使結局更完美,甚至有收歛過一些復仇描寫。不能說這樣的結局激不起更多的共鳴,但是如果《徬徨之刃》能像《親切的金子》中那樣狠心復仇卻又面露驚懼的金子,我想此書更能傳達作者可能想要傳達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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