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7日

「殺人回憶」:給兇手本人的電影

現下電影心得文章中會避談劇情,盡量避免干擾觀影者的期待心態;有些則背其道而行,大剌剌講述電影的起承轉合,不管有無提示讀者此篇文章洩漏電影內容,絕大多數的電影都有個結局,這個結局是大眾認同的。有些電影則完全自由心證,不同的觀賞者可能會採用不同的解釋,那些解釋剛好都能自圓其說,還有一些很難被歸入有結局或多解釋的電影,就觀賞者的角度是偏向「沒有結果」。 

前往南韓自助之前,聽取自助玩家的意見,翻閱幾本自助旅行書籍,書中有不少介紹南韓愛情電影、韓劇中主角們走過的景點,然而
「情定大飯店」、「冬季戀歌」等的經典場景對我而言都不是重點,因自己對南韓愛情電影、影集興趣缺缺,只怕看了不只對景色毫無印象,只有催眠效果,又完全無法想像自己找裴永俊人形立牌合照傻笑的模樣,所以我轉而去找感興趣的南韓電影。
 

奉俊昊和朴贊郁是我很喜歡的南韓導演,當然還有金基德,但是金基德的電影是需要長時間琢磨,異色的部分和前二者又極為不同,奉俊昊和朴贊郁存在的幽默則是較為類似,但是這種幽默絕非惹人發笑,而是化解哀傷的苦笑。

朴贊郁以「復仇三部曲」的「復仇是我的手段」、「原罪犯」、「選擇」揚名全球,以風格取勝,「復仇三部曲」的內容極為駭人,觀賞後會讓人陷入情緒低潮,這樣的18禁電影與其它莫名被歸類限制級的電影有極大區別,復仇的手段與復仇的心態同樣令人膽寒,要看觀眾如何消化本身的恨意。 

電影畫面逼真,主角吃活生生的章魚、拔門牙、剪舌頭等的血腥畫面到反道德的亂倫、以暴制暴的行徑,跳脫現實規律,因此觀眾認為這是假想的生活,但是也有另一派意見,有觀眾認為這是對南韓往昔與現今的隱喻,「原罪犯」稍為明顯,「原罪犯」中被關了15年的吳大秀(崔岷植飾演),是在1988年被關,在200375日被放出來,出來後別人向他尋仇、他自己也去復仇,剛好南韓大約在1988年走向民主,「被關」的意義耐人尋味。
 

(
以下內容有情節洩露,建議看過駭人怪物和殺人回憶的讀者再往下看) 

奉俊昊的電影「The Host(另翻譯為駭人怪物、漢江怪物)和「殺人回憶」,與朴贊郁的電影同樣具有哀傷的幽默感,前者的電影比較依附現實,「殺人回憶」與The Host」剛好是南韓社會的對比,一者是1986年左右韓國警方對於科學辦案的束手無策,一者是南韓經濟起飛後的環境與就業窘境。
 
就自助而言,
The Host」有許多首爾現今風情,剛好自助行程已排定「漢江遊覽」,與許多電影情境不同,看了The Host」並不會對漢江沿岸產生怪物突然跳出來的恐懼感,因The Host」中的怪物雖是在漢江中出現,但是電影並不是以怪物為主,怪物不過是串起黑色喜劇的商業賣座特效造出的環境魔物,真正的主角是戲謔的中下層家庭,親情的凝聚在面對不可力抗的衝擊,力量大過無可奈何,這裡的力量是怪物之於人類、美國之於南韓,面對怪物的來襲,The Host」的處理方式採取融入真實新聞,The Host」的取材來源是源自美軍研究員擅自將甲醛倒入漢江的醜聞,而《紐約時報》曾評論道「駭人怪物」是當年坎城影展最好看的電影,The Host」的確給了美國美軍迎頭一擊,而對方可能還看著電影嘻嘻笑,渾然不知這部電影對西方怪物的諷刺與轉化。 
 
 圖片來源
「殺人回憶」是奉俊昊的第二部電影,是改編發生在韓國1986
京畿道小鎮上所發生的連串殺人強姦事件,而這名兇犯至今尚未落網,被害者的死亡狀態是被自己的內衣內褲綑綁後姦殺,死者私處甚至被兇手塞入異物,變態兇殘震驚韓國社會大眾,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姦殺幕後,片中飾演當地員警與從漢城來的員警呈現強烈對比,科學根據辦案同樣動搖京畿道小鎮上的警民,剛好此時韓國也是正面對新舊轉變,電影中的城鄉差距表現絕佳的社會寫實層面。如果將此片題材交給西方導演拍攝,電影可能著力在後設者推判兇手為何人的點上,或者賣弄暴力,讓這部片從社會寫實走向血腥色情,這些姦殺片段只是現實發生過的一小段,電影所要的是爆出「成為懸案」這件悲劇。
 

因為是「懸案」,所以電影留下視角的無限可能性,意思
就是走入「沒有結果」的尾聲。電影留下原本在京畿道小鎮上擔任員警轉業後的餘韻,過了幾年,員警變成推銷員,當他重回到那個令人憤恨無助的陳屍地點,他探頭看看那個悲劇的開始,當他正在檢查回憶時,一位小女孩告訴員警之前也有人來看過,從這裡開始即是電影的高潮,這個來看過的人是從漢城來的員警或者是當時參與的相關人員不得而知,要看觀眾怎麼看待懸案的分枝,我所認為的分枝是代表兇手重回作案現場,兇手去重溫「殺人回憶」。
 

如果選擇兇手的
「殺人回憶」,而非員警與相關人士旁觀這場「殺人回憶」,這部電影所呈現的焦點就不是針對南韓與他國觀眾了,很明顯觀眾思緒都是走入「沒有結果」,往電影內容推敲,兇手被分裂為千百個可能,沒有人能明白指出哪個是嫌疑最大者,所以這部電影要拍給誰來明確回憶?不只是電影中假設的那個回到殺人地點回憶的兇手,這部電影極有可能是拍給那位活著的兇手本人觀賞,提示這位兇手不管過了多少年,案件在南韓引起的喧然大波沒有被完全遺忘,就算過了法律時效,因為「殺人回憶」這部電影,這案件會被後來的觀眾記著。
 

劇情後來
警探要小女孩形容那人模樣的原因,小女孩的回答是那人長相「普通,長的很普通。就像一般人一樣。」有觀眾認為這代表兇手即是普通路人的絕望感,而我認為這對觀眾而言是份提醒,因「殺人回憶」的兇手即有可能就是身邊的普通人,當驚覺兇手就在身邊的可能性,「殺人回憶」就造成了電影外的驚悚,當驚悚不是透過電影情節傳達時,這才是真正凍到身體內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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