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1日

寫史與文字─《鵠奔亭》

《鵠奔亭》適合的讀者:對歷史小說有興趣的讀者

 鵠奔亭》是結合史事與靈異色彩的小說,雖有其中加入了聊齋般鬼魅幽冥的離奇案件,實際上還是以說史為主軸。作者史杰鵬將主角何敞設定為「我」,經由「我」表達出對已逝之人的思念,又利用貶謫這個強大又含怨的事件,寫出很不一樣的官場生態。不管《鵠奔亭》的歷史題材的來源為何,《鵠奔亭》的確是融入了些許推理情節,使小說稍稍脫離了沉重的歷史氛圍。
 鵠奔亭 來源
故事的焦點在主角何敞身上,他因為得罪高官所以被貶為交州刺史,在貶謫的途中,正因留宿於鵠奔亭而巧遇了蘇姓一家。後來在何敞到達交州後,才發現蘇姓一家與蒼梧君祖盜墓案有關,在追查盜墓案的同時,又牽扯出何敞年輕時的往事與故人,當他知曉現實與往事的交集處時,發現他最大的敵人並非權臣惡官,而是圍繞在他身邊的人,因此他要找出他身邊的惡人,不只是為已逝之人報仇,也為自己壞死的一部分伸張正義。 
雖有很現代的推理情節,小說還是犯了很大的舊毛病。「我」這個角色宛如說書者,在敘說到訪新地的人事物時,時常回憶自己的過往,在敘述的同時又加入許多議論與雜思,使得小說敘議並存,因此帶著一些說教意味。說教的部份還可以略過不去深究,較嚴重的是作者利用「我」犯了絮絮叨叨的壞毛病,將何敞寫成一個不滿於現實、放不下過去的官,同時又傲於自己不同流合污的驕氣,何敞就被設定為一個茅盾又自滿的腐儒。這樣的一個主角雖有利於人物塑造,讀者喜歡與否其實也不重要,但是經由作者之口道出的道德言語卻讓讀者很難消化,甚至變成了閱讀時的阻礙。

 除了以上這點毛病,小說中還有另一點瑕疵。作者在文字的使用上為了符合歷史的需要,加入一些古字與許多專有名詞,專有名詞還可以用註解的方式做為交代,古字則造成了閱讀上的困擾。從註解與古字的摘取上,的確可視為作者的用心,作者試圖將小說還原到那時代可能的用語,讓歷史題材不只是題材,而是徹徹底底回到那個時代,用最貼近的語言來看這部小說,因此不只是主角、背景設定是古代,而是彷彿在看那個主角書寫或傳載的文字。

 但是小說的多數讀者畢竟是不熟悉古字用法的大眾,造成在已經有點距離的歷史題材中,又因為部分文字詰屈聱牙、語句艱澀拗口,加深了小說與讀者的距離。又因為這是一本現代創作的小說,部分語句採用了極淺顯的用句,部分文字卻回到古代,兩種用句相合起來,多多少少製造了小說文字上的不平衡。當然文字瑕疵也可以用另一個角度來解讀,也可以視為作者引經據典、考察得宜的證據,這部分正為一些寫史的小說所缺乏的創作精神。

 不論讀者如何看待小說中的文字,《鵠奔亭》的確是帶著新氣象的舊小說,新的意思是融合現代的推理、懸疑到小說中,寫出一些不同於史書記載的假想故事;舊的部份則是小說不脫歷史與貶謫遷移記事,這份濃濃的文官自述味道正是小說的特點所在。 

2010年3月7日

因為不瞭解這種痛─《鄰家女孩》

《鄰家女孩》適合讀者:不期待限制級描寫的讀者

 閱讀之初,以為《鄰家女孩》是本寫殘酷凌虐女性的驚悚小說,實際上這本小說是在寫「罪惡感」。小說用最淺的筆觸來控訴那些知道而不說、不聞不問的沉默者、那些接近暴力卻不敢起身對抗的人們,這裡的對抗並不是要那些人反擊暴力本身,而是打幾通電話、讓更多人知道,而不是將家暴當成門關起來的家務事。

 因為作者寫作的用意是在勾起「罪惡感」,所以暴力的過程並不如想像中的暴露。作者刻意的簡化虐待過程,除了小說的主述者是12歲的男孩外,也因這是改編自真實事件的小說,既是小說所以多了許多虛構與想像,但是作者的虛構與想像毫無減損真實事件背後的喪心病狂。《鄰家女孩》是作者根據1965年震驚美國的真實事件所改編的小說,一位名為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Gertrude Baniszewski)的婦女被控告監禁、虐待、殺害未成年女孩希維亞林肯斯(Sylvia Likens),這件關起房門的嚴重暴力事件震驚當時的美國社會。
鄰家女孩 來源
 
回到今日,未成年青少年與兒童往往是家暴受害者中最無辜的對象,這種暴力事件在2010年的現代社會不再是單一事件,卻常常變成統計數據中的案例,這些被害者變成了暴力下平凡無奇的數字,對他們卻是永遠、孤獨無解的痛與恨。對於被害者個人的傷痛,作者採取了一種表面的寫法,寫她虛弱的反擊與身體的創傷,彷彿作者並不是聲援這個或那些無力反擊的受害者,實際上作者是以男孩那雙還無法確切描述的心智來寫這樁事件。

 男孩的立場站在模糊地帶,一方面他「並未」動手,只是個「知道」的「旁觀者」;另一方面他也是個「並未傷害她」的「加害者」。由於男孩是這樁暴力事件的關鍵人物,作者也寫成年後的男孩回顧幼年時暴力事件在他身上產生的影響,這個知而不報的罪惡事件變成了隱形的枷鎖,且這個枷鎖會束縛到他死去。成年的他已深知他在法律上絕對無罪,但是他在責任上是共犯,而且他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甚至也判了自己罪行。

 小說筆下的男孩(或男性)帶到身為讀者的人們,懷著好奇心偷窺受害者、對受害者產生了性的好奇、觀看受害者遭受暴力對待、試圖救援卻無法下定決心,在這過程中作者寫到了男孩的後悔與無助,卻獨獨避開了當男孩前幾次看到女孩被虐時的心態描寫。如果男孩「當時」就對虐待過程深感不悅,他會離開而非選擇當沉默的觀看者,因為「知道而未觀看」與「知道且參予觀看」的罪惡感性質又有所區別。這個「殘酷」的未盡之語説明了男孩的罪惡感不只是來自於知而未報的罪惡感,還有一種明知他當時也沉浸在享受、好奇這些虐待畫面中所產生的自我厭惡感。

 《鄰家女孩》並未大書特書許多讀者想看的虐待場面,許多過程與動作都被縮減成簡單的敘述句,對於深愛「異色」、「變態」的讀者可能會深感不解、失望,認為既是改編小說何必將遮住原色,或是質疑作者不誇張、不寫實如何勾起廣大讀者對於此事件的關心,對於小說的簡化,作者已用最沉痛的用句來告訴讀者,甚至是寫作者本身的盲點,因為作者與讀者都無法理解這種「痛」,作者與讀者想像的痛」反而變成了一種隱性的被虐或虐待心態,這種想像對作者與讀者只是一閃而過、不痛不癢的字句,對當事人以及其他受害者卻是每分鐘、每秒所受的凌遲。